2019年春季国家助学金将于近日发放,请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同学注意查收,收到助学金后请各学院组织学生学习《江西财经大学国家助学金使用倡议书》,并按照倡议书的要求合理使用国家助学金。同时欢迎广大师生进行监督,国家助学金发放中如发现违反《江西省学生资助工作“十不准”》规定行为,请及时向学校纪委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
校纪委联系电话:83816702;
校资助中心联系电话:83802309。
附:
江西财经大学国家助学金使用倡议书
国家助学金是中央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学生提供的无偿资助。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向所有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作出以下倡议:
一、获得国家助学金的申请人所获助学金全部用于本人学习和生活之必需,绝不赠与他人或挪作他用。
二、在校期间,谨守勤俭求学的原则,保证不进行高消费,如吸烟、酗酒、使用高档手机、请客送礼、穿戴高档服装等。
三、获得国家助学金后,本人将更加刻苦学习,帮助同学,关心他人。
四、获得国家奖助学金后,自愿加入“江财阳光筑梦1+1”计划,服从学校的调配和管理,积极参加公益性的社会活动或劳动。
五、申请人如严重违反上述各条款之承诺,将主动退还已获得的国家助学金和其他有关资助,不再享受相关利益。
六、申请人积极响应以上自律倡议,并接受群众监督。